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该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具体写法:开头部分,写明当事人信息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主体部分,写明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情况,包括存款、房产以及其他财产,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具体分割,如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等。最后,双方签字,写明时间。
一些注意事项:
1、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前,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为了尽快解决离婚麻烦,往往没弄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就签订协议,这是很危险的。因为很多人会忘记将贷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权等财产计算在内就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这对双方来说都不公平。
5、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即使签订了,可以拿到律师那里帮你看一下有没有什么问题,没有问题了,才可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