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退吗 结婚半年后又离婚能退彩礼吗
结婚半年又离婚,一般是不予以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那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另外,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生活。那离婚后,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此外,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
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所以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
在现实中,存在男女双方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因为现在的民法典不认可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相当于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结束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女方也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