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诉讼被告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的证据
变更抚养权诉讼被告证据:1、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2、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3、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变更抚养关系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2、坚持尊重有识别能力子女意愿的原则。
三、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的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