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模板格式是怎样 变更抚养权模板
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进行公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模板1
女方:______族,___年_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男方:______族,___年_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男女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有两名女儿,于年9月2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女何__、婚生女__均男方抚养。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婚生女何的抚养权变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
一、双方共同约定婚生女何雨撞的抚养权归男方,并跟随男方生活;婚生女何的抚养权归女方,并跟随女方生活。
二、双方无需向对方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三、双方抚养孩子期间,另一方有权探望孩子,但应当提前通知对方。一方行使探望权时不得有破坏另一方及孩子正常生活的行为,且探视权必须以有利于子女学习、成长的方式来行使。
四、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离婚协议中第二条关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的约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无效,女方无需支付补偿款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拾万圆整)。
五、双方约定,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取得子女抚养权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干涉对方恋爱及婚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害另一方名誉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如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扰乱对方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人民币__元(大写: ),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八、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情形。
九、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
十、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女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变更抚养权模板2
甲方(男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
乙方(女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___自年月日起由女方_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男方___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丁每年的__月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男方对孩了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没有抚养的一方每个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变更抚养权模板3
甲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原由方抚养。
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女儿随男方生活,其抚养权归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抚养费∶从年月日起由女方每月付给男方元作女儿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2、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由双方负责(或由男方垫付后,双方各承担一半)。
3、女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汇至男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望)权
1、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2、探望时间:每月1-5日。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