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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车辆需几次 法院拍卖车辆可以拍几次

时间: 2023-01-19

  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动产,最多经过两次拍卖。两次拍卖后仍无法拍卖掉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以物低债。法院拍卖车辆流程具体如下:1、评估价格;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5、确定拍卖保留价;6、举行拍卖会;7、确认拍卖结案。

  法院拍卖车辆流程具体如下:

  (一)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

  (二)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三)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

  (四)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五)确定拍卖保留价

  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

  (六)举行拍卖会

  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

  (七)确认拍卖结案

  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制作、发布拍卖公告。

  2、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

  3、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

  4、确定保证金、拍卖款项等支付方式。

  5、通知当事人和优先购买权人。

  6、制作拍卖成交裁定。

  7、办理财产交付和出具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

  8、开设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

  9、其他依法由人民法院履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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