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汽车车牌过户流程 法院拍卖车辆过户流程
法院拍卖汽车车牌过户流程:1、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2、拍卖成交后,法院执行部门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买受人,由买受人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具体内容
1、竞拍者在支付完购车费用,交接完提车手续之后,就需要等待法院审批下发三份文件,分别是法院裁定书及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
2、拿到法院下发的文件之后,到车管所进行车辆违章处理及验车,再将登记证书给补齐。
3、当所有的手续都完成之后,持法院文件、指标证明、驾驶证、身份证到车管所进行过户。
4、过户时的费用有两种计算方式,第一种是按照估价0.5%进行收费,第二种就是按照车子排量来计算。1.0L以下排量为200元,每增加1L多收费200元,最高3.0L及以上排量为800元。
法律法规
根据《法院拍卖变卖财产规定》第二十九条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