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特征包括哪些 票据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
票据的特征:1、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2、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支付。5、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应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6、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
票据特点
第一:票据的文义性
文义性的意思是,法案行为的内容取决于法案中所包含的文义,这是票据形式性的具体表现。
第二:票据的要式性
要式性是指票据行为是一种严格的书面行为,法律事项应当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记录在票据上,票据行为人必须在票据上签名,其票据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有利于票据的安全流通。
第三:票据的无因性
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只要具有法定的形式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其基本关系因瑕疵而无效,票据行为的效力也不受影响。
第四:票据是流通证券
流通性是票据最本质的特征,票据在流通中是有价值的,票据法的各个方面都是为了流通。随着票据的流通,签名和签票据的人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票据的设权性
票据的设权性意味着票据的产生不证明任何关系。当双方决定用票据结算交易时,一方在制作票据后产生票据的权利和义务。当票据背后的关系有争议时,票据之间的关系不受影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条,因行使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六条,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