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应该做什么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
发生事故之后需要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之后,会相关人员到现成进行勘查、检验;勘查检验之后。就开始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估价,也就是定损估价;当事人提交相应的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对作出的赔偿金额作出计算和审核;领取保险赔偿;协助保险公司追偿。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
一、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三、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
四、提交索赔材料。权利虽然被赋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张的话,那权利很可能就是白费的。所以,当确定了损失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通常,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
五、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六、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了赔偿决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七、协助追偿。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虽然每个车主为自己的爱车投保的保险险种不一样,但在发生事故之后,大致的保险理赔流程就是上述介绍的那样。要知道,虽然投保的是同一个保险,但实际因为事故造成的损害不同,而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情况需要作进一步划分,那么最终保险公司能够作出的赔偿金额往往也存在差异。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怎么赔付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引起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如果是造成受害人重伤或者是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此时就不能由交警部门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人民法院按照危险驾驶罪或者是交通肇事罪进行刑事处罚,但是就算是承担刑事责任,也不能免除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