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追尾后如何处理 高速公路追尾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先将车辆移至紧急停车带,开启警示灯,并在后方100米处设置醒目的提醒标志,不能妨碍后方车辆行驶。打电话报警,保护好现场。交警到来后勘察现场、调查,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有人员伤亡,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高速公路追尾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高速追尾事故如何避免
1、尽量用点刹。遇到突发状况,尽量用点刹,在将车速控制下来的同时,也能有效提醒后车减速。
2、错开视线。在车流中车不要整齐对准前车行进,错开一个合适距离,容易看到前一辆车的动态,从而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3、保持车距。此为预防追尾的第一要领。在高速路上,行车时速超过100公里,应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车距;平时城市道路上,开车应保持“三秒车距”,以前车经过某一标志物开始,数三秒。在三秒后你的车才到达该标志物,就在安全距离之内。如在三秒内就到达或经过该标志物,就说明安全距离不够。
法律依据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