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人伤保险如何赔付 人伤交通事故对方有保险应该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有人受伤的,保险公司按照投保人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人身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相关费用,保险限额不足的部分,由交通事故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以被保险人据实报销后保险公司核定计算确定金额标准。
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法律依据: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