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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和责任书由谁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内容

时间: 2023-01-18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公安机关出具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驾驶证或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

  4、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5、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6、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交通事故责任书多久出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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