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车辆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什么,行政复议败诉后果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车辆违章行为,被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于已经作出的处罚决定措施应当予以执行,如果经行政复议认定存在错误的会予以纠正,不存在错误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措施。
行政复议败诉后果
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败诉的法律后果: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不服该处罚决定,应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其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行政复议的部门
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可以是: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法律依据
有关《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项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