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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与危险物品肇事区别 重大责任事故与危险物品肇事区别都有哪些

时间: 2023-01-17

  其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表现形式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表现为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而重大责任事故罪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表现

  1、主体上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表现为违反有关生产、作业的规章制度,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而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运用危险物品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违反的规章制度不同。前者违反的是一般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后者违反的是有关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4、发生的场合不同。前者发生在一般生产作业过程中;后者则发生在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据此,凡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应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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