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再次被罚割韭菜自食其果[赵薇割韭菜怎么回事]
赵薇夫妇又被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了《关于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宣布对黄有龙、赵薇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黄有龙、赵薇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次处以公开谴责,同时设置5年的从业禁令,已是这对明星夫妇第二次受罚。半年前的4月,证监会曾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对龙薇传媒罚款60万,同时对赵薇夫妇二人分别罚款30万,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赵薇夫妇两次受罚,都与高杠杆收购万家文化有关。2016年底,龙薇传媒宣布用30.6亿元收购万家文化29%的股权。因为赵薇的明星身份,这起收购案例饱受关注。但随后曝光的收购细节让人大跌眼镜,龙薇传媒注册资本只有200万元,等到发起并购时,股东自有资金一共才6000万,也就是说此次收购整整加了51倍的杠杆。
拿着6000万的自有资金,收购市值百亿的公司近三成股份,资金缺口靠银行信贷。这种高风险的加杠杆行为,无益于“空手套白狼”,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在金融系统去风险的前提下,高杠杆的收购行为,无疑踩中了资本市场调控的红线。更重要的是,资金还没有落实的时候,龙薇传媒就发布了收购信息,明显违背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证监会罚款30万,一度引发了力度是否过轻的讨论。其实即便没有此次地方证交所的追加惩处,赵薇夫妇受罚的力度已经很重了。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30万,加上5年的禁入期,已算是顶格处理。
赵薇过去一直有“女版巴菲特”之名,由于明星身份的加持,在资本市场上如鱼得水的操作,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此前收购通告发布时,万家文化的股价应声而涨,很大程度上源于赵薇的特殊身份。但收购过程中的违规,让万家文化的股价如自由落体一样下跌,让股民和投资者蒙受了巨大的损失。站在投资者和股民的角度来看,赵薇夫妇被处罚,一点都不冤。
公众人物的知名度,让赵薇这样的明星在资本市场饱受追捧,收获巨大的投资溢价,演艺圈跨界投资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明星涉足资本市场,就应该更加珍惜羽毛,任何违法操作对市场秩序的伤害,都会因为其舆论影响力而放大。而那些被忽悠的投资者和股民,也开始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在行政处罚外,赵薇夫妇已经成了民事诉讼的被告,得面对400多位股民的索赔诉讼。
经过此次风波,赵薇“女版巴菲特”的股神人设彻底崩塌。一方面,这说明资本市场的运行规则,对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违规就要受罚,要被“公开谴责”;另一方面对明星涉足资本圈也是个提醒,不能把在娱乐圈聚集的影响力,当做割韭菜的工具。要对投资者负责,更要对资本市场上的广大股民负责。“空手套白狼”,只会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