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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乘客交通事故的医药费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时间: 2023-01-17

  医药费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它费用(参照费用清单、医院发票);

  2、住院伙食补助费: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适当确定,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4、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或职工年收入÷365×误工天数或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误工天数(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陪护人原每天收入×护理天数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或者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护理天数或者每天100元。备注:(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

  6、住宿费:在外地治疗时赔偿,当地治疗一般不赔偿;

  7、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用(凭相关票据);

  交通事故赔偿怎样处理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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