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洲交通事故扣车停车费是多少 杭洲交通事故扣车停车费要给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扣车是不用交纳停车费的,车辆扣留一般不超过30天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如果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前来领车而不领取的,才要承担逾期未领的停车费。
交通事故停车费标准
交警部门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一般会停在收费的停车场,最后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停车费。因此,交通事故停车费标准要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这个没有统一规定。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也就是说因发生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停车费用本人是不需要承担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