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领驾驶证扣分的标准是什么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每个记分周期为12分,扣到12分驾照会被停止使用,需要参加理论学习考试,合格后消分。
1.驾驶证扣分清算日期按领证日期计算。如果11月4日取得驾照,11月4日为一个记录期,次年11月3日为一个积分期。
2.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分数未达到12分,且在本周期结束前已缴纳罚款,系统将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自动清除。如果存在未支付罚款的分数,则在下一个记分周期中不会被清除。下一个评分周期开始后,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分,以此类推。超过12分就需要通过学习淘汰。
3.根据驾照的清分记录,如果本周期有被罚款的记录,最好及时缴纳罚款,否则会影响下一周期的分数。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具体内容为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