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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构成醉驾需要开庭吗 驾驶员构成醉驾是否要开庭

时间: 2023-01-17

  驾驶员构成醉驾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不需要开庭。行政处罚一般就会直接拘留15日以下并且给予相应的罚款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责任,如果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话,一般就需要进行开庭处理。如果当双方中有一方要起诉的时候,法院收到起诉书时才需要对此案件开庭,然后法院再根据法律做出判决书。

  醉驾案件的一审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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