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交警3月移交检察院合法吗 醉驾案件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醉驾交警3月移交检察院是合法的,此时是要根据醉驾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的。醉驾一般要经过检察院。醉驾案件肯定是要经过检察院的,因为醉驾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应该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所以,对于醉驾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能越过检察院,直接向法院起诉。
醉驾案件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一般情况下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3、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酒驾存在危险驾驶罪适用何种强制措施
拘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而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显而易见,对于危险驾驶罪不适合使用逮捕这一强制措施,因为逮捕的法定条件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对犯有危险驾驶罪的人适用可以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