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醉驾三种不起诉 醉驾可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醉驾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为:1、紧急救助的情况下,行为人醉酒后为了救助他人,开车将其送至医院的,检察机关可以不起诉;2、醉酒后的行为人只是在小区内停车,在较短时间内驾驶机动车的,检察机关也可以不起诉;3、行为人是前一晚喝酒的情况下,经过一夜才驾驶机动车的话,检察机关也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醉驾可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1)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过追诉时效的;
(3)被予以特赦的;
(4)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当事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具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其他法定可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醉驾情节较微的六种类型
一是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二是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三是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四是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五是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六是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