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检醉驾157毫克属于醉驾吗 醉驾不判刑的条件
血检醉驾157毫克属于醉驾。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被认定为醉驾,在审判中对于呼气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在抽取血样之前逃脱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标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被认定为酒驾。
醉驾不判刑的条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醉驾被判缓刑是不是不用拘役
不一定,缓刑的意思是对触犯刑法,并且已经定罪的犯罪人暂时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犯罪人在缓刑期间会有特定的考察机构进行一定限期的考察。如果犯罪人表现好、没有再犯罪,或者没有出现刑法第七十七条情形的其中之一,在缓刑期满后,则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但如果犯罪人在缓刑期的表现较差,不改以往的习性,一旦再犯新罪,司法机关将会立即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第3.3条规定:饮酒驾车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第3.4条规定:醉酒驾车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