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员醉驾在交警队能撤销吗 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驾驶人员醉驾在交警队是否能撤销是要根据醉驾的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具体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醉驾的行为是涉嫌危险驾驶罪,这是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是否立案由公安机关决定,受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报案在报案时,您要做的事有:
(一)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二)开上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三)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第二步: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在受伤者痊愈后,您便可以约对方一起去交通队结案了。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一)分清双方的责任;
(二)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三)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四)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哪六种酒驾不予处罚
1、主动放弃驾驶:醉酒驾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继续驾驶,并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2、时间之差的醉驾:饮酒后将车停到饭店门口,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中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的;
3、挪车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目的并不是到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车位,并且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
4、特殊情况:因事发突然,情况紧急,有特殊情况,需要驾驶机动车,并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5、被醉驾追尾:醉酒驾驶的情况下,被醉驾的追尾,即便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较低,发生交通事故,追尾方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6、尚未驶出:驾驶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车尚未驶出时被查获。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