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交警通知去检察院是做什么 醉驾进检察院是干什么
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检察院通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是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危险驾驶罪是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轻罪,应该判处拘役,且拘役最长期限才6个月,而刑事诉讼的跨度时间又比较长,为了避免出现判决的刑期少于羁押的期限,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罪时,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醉驾检察院办案程序:
1、抽血。
2、通知拿验血报告。
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由派出所指定办理GPS手机号,并保持随打随接状态。
4、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约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5、检察院下达起诉书。
6、等待法院开庭宣判。
7、法院下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由法院委托司法局做社会调查,同时到司法局报到。
8、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视情况而定,快点两天,慢就不好说了。
9、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这些调查定刑。约要三到四天。
10、法院下达判决书。
11、拿着判决书,找交警队办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候审,再凭保证金票居,到市局退还保证金。
12、服刑。整个事件带服完刑。
酒驾是车辆在道路幸事中车主生命安全最起码的不尊重,为了加大对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驾行为作出已经被列入了刑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