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醉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判定醉驾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直接吊销驾驶证,且需要缴纳罚款并拘留。如果驾驶非营运性质车辆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驾驶营运车辆10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并且不得再驾驶营运性质的车辆。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查》国家标准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并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从上述的标准规定中就可以看出,国家对于血液中酒精含量大20mg/100mL及以上,80mg/100mL以下的驾驶行为,归为饮酒驾驶,80mg/100mL以上归为醉酒驾驶。
根据计算,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引用一瓶350mL的啤酒或者是半两白酒,人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就能达到20mg/100mL了,就会达到饮酒驾驶的认定标准。
法律依据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第三条,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