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规醉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 醉驾的行政处罚标准
交通新规中醉酒驾驶的处罚是依法由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约束至酒清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证被吊销的时间一般都是十年,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交通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考取。
醉驾的行政处罚标准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不认定为犯罪的情形
1、挪动车位型: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交通事故;3、睡觉休息型: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4、隔时醉驾型: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5、尚未驶出型;6、被醉驾追尾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