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醉驾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一般醉驾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醉驾是以交警对酒驾人员抽血化验为主要证据。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血样提取登记表的审查
1、血样提取的时间。血样提取必须是在醉酒驾驶人被查获以后的合理时间,这里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是:血样提取的时间点如果与公安人员将醉酒驾驶人从被查获的地点带到提取血液的地点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存在较长的时间差,一定要引起特别注意。
2、血样提取的地点。血样提取的地点一般应当是医疗结构,目前,尚未遇到公安机关自行提取醉酒驾驶人血液的情况。
3、血样提取中被提取血液人的信息。公安机关在制作血样提取登记表时,要预先登记被提取血液人的信息,在提取血液后,会要求被提取血液人签字确认。需要注意的是两种情况:其一,被提取血液人的签字笔迹与收集在卷的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笔迹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其二,被提取血液人不能签字或者拒绝签字的情况。
4、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血样提取要求两名以上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要求上述人员在血样提取登记表上签名。
5、操作人员的信息。一般情况下,要求医疗机构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人作为操作人员,如医生、护士等,并要求上述人员在血样提取登记表上签名。
6、血样提取所使用的消毒液。血样提取所使用的消毒液是否含有酒精是问题的关键。
7、血样提取所使用的盛装容器。通常符合鉴定要求的血液样本要求血液不能凝固,提取后血液不凝固的方式总体来说在操作上有两种方式:其一,提取血液后添加抗凝剂;其二,直接使用真空抗凝管盛装。一份凝固的血液样本是不符合鉴定条件的。
8、在审查血样提取登记表的时候,必须登记记载盛装血液的容器标号及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是违法行为,认定是否酒驾,必须以现场吹气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的结果为依据,有证人证言或当事人承认酒驾的也不能作为认定酒驾的重要依据,所以取证主要以吹气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重点,如果吹气检测结果达到20毫克/100毫升,不足80毫克/100毫升的认定为酒驾,如果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时,还需要抽血送检,检验结果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认定为醉驾。没有检测结果的不能认定为酒驾或醉驾,交警部门也不会再去纠缠是否酒驾或醉驾的问题,主要从交通肇事方面去侦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