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血液样本保存要求的规定是什么 醉驾血液样本保存有什么规定
首先取样:因醉驾抽取的血样一般取两份,一份送检,一份备案,备案血样主要在需要时作DNA鉴定和酒精含量的再鉴定。然后血样保存:酒驾血液样本存放在低温环境中,血袋需排除空气,并加防腐剂。最后保存时间:送检的血样鉴定报告出来后,公安机关需作出鉴定结论送当事人确认并签字,拒绝签字的应注明情况。
抽血程序实施
(一)由不少于两名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上述机构派出人员抽血,并对抽血过程全程监督。
(二)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交通警察应告知抽血人员抽取两份血样,且不应采用醇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取的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分别使用洁净、干燥的容器封装,并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血时间,分别装入纸质口袋密封,一份备案,一份送检。密封袋应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取时间、血样用途,由被抽血人签名、交通警察和抽血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被抽血人或抽血人员拒绝签名、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注明。
(三)填写《抽取当事人血样登记表》,写明抽血原因、抽血时间、抽血地点、被抽血人姓名等情况,并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四)抽取的血样应及时送检,不能及时送检的,应低温保存。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酒后驾驶抽取的血样应抽取两份血样,一份备案,一份送检。备案的血样的用途是涉案人员对送检血样的鉴定结果有异议时,用于DNA鉴定和再次作酒精含量检验,如果涉案人员对送检血样的鉴定结果无异议,并且签名认可后,备案的血样可不再保存。
《交通道路法》规定,酒驾血液样本存放在低温环境中,血袋需排除空气,并加防腐剂。存放时间因案件的需要,可长可短。在醉驾者一审服罪或二审裁定前不能将备案的血样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