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标准: 。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
第五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 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 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第七条 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 人承担。
第八条 出租人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 。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文件: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我,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