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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里的样品可以买吗 超市里的样品能不能买

时间: 2023-01-17

  超市里的样品是可以买的。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来讲,样品必须购买,抽样样品也就视为销售。当事人是否领取样品费用,是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未领取并不等于样品费用被“剥夺”,当事人依然享受拥有样品费用的权利,当事人也可以随时主张索要样品费用的权利。

  样品买卖的法律效力

  由于样品买卖是在买卖关系中附加了出卖人的一项“须按样品的品质标准交付标的物”的担保,因此,样品买卖除适用普通买卖的规定外,还产生下列效力:

  1、出卖人应按样品所确定的品质标准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因为样品买卖是以约定的样品来确定合同最终应当交付的标的物的品质,因而样品约定本身具有最重要的法律意义。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保证样品不受损害,以免影响当事人对样品的认识。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对样品的品质进行说明,以特定的形式固定样品品质,来确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品质是否与样品一致。这种说明,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或者经过双方同意。样品买卖的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及其说明的品质不相一致的,即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品质好于提供的样品的除外。如果买受人以标的物的品质与样品不符而拒绝受领标的物时,应由出卖人证明标的物的品质与样品的品质相符,否则应负迟延履行的责任;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主张瑕疵担保请求权时,应由买受人就标的物的品质不符样品的品质负举证责任。

  2、样品买卖是以样品来决定标的物的质量是否有瑕疵,所以,只要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就不发生瑕疵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样品存在隐蔽瑕疵,买受人无法从表面看清样品有无瑕疵的,为保护买受人的利益,《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六条对此做出特别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是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据此,在样品有隐蔽瑕疵而买受人不知道时,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符合该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否则,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的质量相同,出卖人也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进行食品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根据此规定,在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或者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食品进行抽样时,一定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关于购买样品的规定。本案中,抽样人员未当场付费购买样品的做法是不妥的。从常理上讲,笔者认为购买样品和日常生活中去超市购买东西是一个道理,一手交钱,一手拿货。抽样人员应当在抽样现场当场付费购买样品,然后将样品带走。而本案中抽样人员让企业去质检机构领取样品费用,这无形中给企业造成一些负担,个别企业因为样品费用太少、路途遥远,领取样品费用不划算,自然就主动放弃领取样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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