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是指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收付实现制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在会计核算中,它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弊端不同: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适用范围不同:权责发生制,适用于盈利性企业,而收付实现制,适用于财政拨款的党政事业单位,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必然将会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