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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职责和权限 股东大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时间: 2023-01-16

  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1、会前的会议筹备,确定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职或不履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准备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资料

  2、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3、会前要修正会议议题、印发会议资料、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落实委托授权签字。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4、会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5、会后补正资料、发文、归档。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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