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上市条件 中小企业上市有哪些条件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1、中小企业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2、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且最近三年都有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3、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4、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等。
中小企业上市流程
1、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股票上市申请,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
2、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准,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
3、签订上市协议书、
4、披露上市公告书、
5、股票挂牌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