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验收具体是怎样 环保验收流程
第一、建设项目建成;第二、提交试生产申请;第三、现场检查;第四、试生产;第五、验收申请;第六、委托监测;第七、监测方案;第八、验收监测;第九、编制监测报告;第十、提交验收资料;第十一、验收组验收;第十二、验收批复。
环保验收程序所需资料
第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
第二、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第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局审查批复文件
第四、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保意见
第五、其它相关材料,包括:
1、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2、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
3、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计方案、图纸
4、环保设施操作、维修规程等环境管理制度
5、试运行记录
6、治污工作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