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是怎样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规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2、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烟草专卖局要求填报格式文本。3、烟草专卖局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的不同事项确定申请类型,并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4、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相应类型的格式文本。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1、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2、向所在地省级或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的申请表格及有关材料。
3、省级烟草专卖局或地市接收并审查申请材料,网上报送国家烟草专卖局或省级烟草专卖局。
4、国家烟草专卖局或省级烟草专卖局在收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5、对已受理的申请,国家烟草专卖局或省级烟草专卖局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法律依据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