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的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居委会有哪些职务
居委会职务主要包括居委会主任,居委会副主任,居委会委员和办事人员,委员和办事人员的数量以社区的大小而定,如果社区比较小,居委会委员和办事人员会身兼数职。居委会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事业单位。居委会是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一个地方自治机构,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工作对象是城镇非农业居民。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的待遇。
社区和居委会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社区是一个地理、社会概念,不是管理单位。
2、居委会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管理单位。一个大社区里可能有好几个居委会,一个居委会的管理范围也可能超越一个社区。
二、工作职能不同:
1、居委会委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2、社区是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综合基础的群众基础机构。为居住在一个固定区域的居民群体范围内的居民,起着一种媒介桥梁作用。三、组成不一样社区是指人们共同生活的一定区域,也成为占有一定地域的人口集中体,它由五个要素组成,分别是人口、地域、制度、政策和机构。如学校、公园、居委会都属于社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