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官司二审输了不服怎么办 不服劳动纠纷的二审判决怎么办
劳动官司二审输了不服的办法:1、法院系统内部进行申诉,先向做出终审判决的法院进行申诉,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信访部门进行申诉控告。2、给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最好向省人大信访办申诉。3、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若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4、到纪检部门控诉院长的渎职行为,要求对这种行为进行查处。
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是二审程序结案的一种方法。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所以,二审的调解只能由合议庭主持;而一审调解可以由合议庭主持,也可由审判员一人主持。
二、第二审法院关行全案调解,不限于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可以对当事人的原案请求实行全案调解,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对原审判决过的请求进行调解,也可以对原审应当判决而未予判决的请求进行调解。
三、第二审人民法院实行并案调解。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调解不限于当事人原审请求的范围,可以对当事人新增加的请求并案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应当予以合并审理的请求,或者依职权应当合并审理的案件未予合并审理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四、二审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而一审调解有些案件,如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案件等,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