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生活常识

职工离职同业竞争禁止补偿标准 竞业禁止补偿金支付标准

时间: 2023-01-16

  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标准,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未约定的或无法协商一致的,按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如果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

  约定竞业限制需要注意事项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3 餐饮美食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109582号

联系邮箱:1873488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