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由谁承担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用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由原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预交,经过诉讼,如原告胜诉,则该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应当由被告来承担;如果是被告胜诉,则应当由原告来承担。此外,针对劳动争议,具体的解决方式有协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程序、诉讼程序这几种方式。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收费标准
1、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仲裁阶段是免费的,诉讼阶段只收十元。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条件
1、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直接委托代理人起诉。
2、必须是符合劳动争议诉讼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未经仲裁程序或前述特定给付之诉等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4、起诉的时间,必须是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效期间,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5、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直接委托代理人起诉,其他未经委托无权起诉。
(二)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四)起诉的时间,必须是劳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否则不予受理。
(五)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一般应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