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动仲裁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天津申请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环节包括: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3、仲裁准备:
(1)组成仲裁庭。
(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鉴定人、被指定的仲裁员、勘验人、仲裁庭的书记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3)调查取证。
4、仲裁审理:
(1)通知当事人。
(2)先行调解。
(3)开庭裁决。
(4)制作仲裁裁决书。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条件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