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公司败诉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企业败诉不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被申请人既没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向法院起诉,又没有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如何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一般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一般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一般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