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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跟劳动仲裁的不同是什么 经济仲裁跟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

时间: 2023-01-16

  1、仲裁对象不同:劳动仲裁的对象是劳动关系纠纷,经济仲裁的对象是经济合同纠纷。

2、法律依据不同: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法》,经济仲裁适用《仲裁法》。

3、委员会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经济仲裁委员会是独立的第三方组织。

4、效果不同: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济仲裁不能。

  经济仲裁的流程

  1、受理阶段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2、组庭阶段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3、开庭审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迟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享有进行辩论和表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开庭纪律。

  4、裁决阶段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条,仲裁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制度。

  第四条,仲裁机关对受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必须坚持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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