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流程是什么 劳动纠纷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流程: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受理即会将申诉书副本给予被诉人,如不受理也会说明缘由;3、受理后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等待开庭;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如无法调解则由仲裁庭判决。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材料
1、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5、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条件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