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仲裁与经济纠纷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的流程
在解决劳动纠纷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必须先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如果当事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流程是先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仲裁员宣布开庭,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答辩。然后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如果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会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由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裁决。
经济纠纷仲裁的流程
首先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在确定的时间内公开审理案件。审理前的准备需要多方来完成,人民法院在立案的将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人,而被告应该在收到起诉状之后的内提出自己的答辩书。法院应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并组成合议庭并且告知当事人,对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收集相应的证据。在确定的时间应公开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其它诉讼相关人员。而审理的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意见征询、法院调解、法院判决等部分,一般情况下应在立案之后的审结该案,如果需要延长的将在院长批准后延长。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判决。而在判决前一般都会进行民事调解,由法院组织双方就具体问题进行司法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出具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功则由法院根据法律精神来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