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后未执行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拒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后未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查封对方的设备、车辆、厂房等资产,而且会冻结企业的银行账户。因此在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可以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若对方拒不执行仲裁结果的,还可以对对方处以罚款。
以下情形,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的,裁定不予执行: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或者仲裁结构无权仲裁的。
2、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3、认定的主要事实证据不足的。
4、适用法律错误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
6、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