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话要怎么办 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话要怎么解决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2)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纠纷起诉到法院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首先我们来看看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起诉状(列明原被告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一式三份;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劳动仲裁裁决书一份;
4、与诉讼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劳动纠纷起诉的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提供书面劳动合同、工作证、服务证、同事的证言等能够证明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
2、证明劳动关系的辅助证据。(1)单位开的证明。如出入证、停车证、食堂饭票;(2)针对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录音录像;(3)工资欠条;(4)工作过的相关依据,生产中,产生的送货单、报表、往来邮件等;(5)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6)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7)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8)录音证据等。
3、欠薪事实证据:打卡记录、同事证言、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送达裁决书的日期证明。
4、加班的事实证据:考勤数据、加班的书面通知、工资条。
5、工伤赔偿的证据: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停工留薪期认定书;住院记录;药费单据;陪护费单据;本人的工资折等能够证明工资标准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