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完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公司对劳动仲裁机关做出的仲裁决定不执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法院对公司实行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应依法在期限内进行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期限内对仲裁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或者仲裁委出具的生效证明。
(6)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律师的,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和律师证件的复印件。
(7)被执行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企业注册基本资料、组织代码证相关证明复印件;是个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材料。
(8)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