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推翻仲裁的条件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法院推翻仲裁的条件: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仲裁员在仲裁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而用人单位确有证据证明,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等。但一般情况下,法院推翻仲裁的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基本上法院的判决和仲裁裁决结果一样,只是在具体数字上有区别。
撤销仲裁裁决的效力
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完全否定仲裁裁决效力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该裁定提出异议。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