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辞退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辞退孕妇怎么仲裁
孕妇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1、自被辞退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必备事项,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即可。
发生此类事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女职员怀孕期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