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以后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判决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后对方没有履行的应积极的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强制执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递交案件的判决证据,和相关案件的其他证据,由这类办案的人民法院执行这类强制执行,处罚这类违法者。
如何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一般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一般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一般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一般依法执行。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