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仲裁需要开庭吗 劳动仲裁都会开庭吗
劳动合同仲裁需要开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提出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五天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的,会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将承担不利后果,申请人可以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要带齐哪些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